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0-12-30 19:57   责任编辑:xiatian
报名开始:2020-12-30       报名截止:2021-01-17
宣传出版中心是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水利新闻宣传和书刊编辑出版工作。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报考条件中专业设置参照2008年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进行设置。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2021年7月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开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7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长江委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六、公开招聘报名时间、方式、要求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7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可登陆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长江委信息网下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发送至邮箱xccbzx2009@163.com。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专业岗位及要求报考。
宣传出版中心对网上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并于2021年1月24日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长江委信息网上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为核实考生的相关信息,中心将在笔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审。初审资格合格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地址:武汉市汉口惠济路48号;联系人:崔秋霞;联系电话:027-82926601.82828405;市内公汽有24路、543路,地铁有3号、8号到赵家条G出口)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合格者即可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若资格确认、审查合格者不足3人,则放弃此次招聘并通告应聘者。
七、公开招聘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宣传出版中心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方式可采取直接到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考察。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报名资料与档案记载不符的。
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职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拟聘岗位。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备案审批后,由长江委宣传出版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未按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试用期,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长江委宣传出版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陈晓梅杨莹电话:027-8282832582829553
单位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十一、招聘工作监督
由上级人事部门、长江委宣传出版中心纪委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本级监督组织:长江委宣传出版中心纪委
举报电话:027-82828398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局
举报电话:027-82820348
本公告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宣传出版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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